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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化解企业和劳动者纠纷,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调解仲裁效能。近日,延津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践行“二马办公”精神,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前、中、后认真分析案情,加大调解力度,成功调解三起工伤保险待遇、经济补偿金等争议案。
案件当事人周战伟、刁振玲、魏建梅分别系河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、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、河南某面业有限公司员工,三人经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均为十级伤残,三个当事人多次与所在公司协商赔偿事宜,均未果,无奈只能将公司诉至延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。根据庭审调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,当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。调解中,仲裁员分别对双方就案件及适用的法律进行仔细分析和宣传讲解,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对三人及所在公司负责人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希望当事人双方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,通过仲裁员对双方耐心的沟通,最终促成三劳动者分别与所在公司达成和解,由公司当庭支付周战伟工伤赔偿款11万元,共计17万元(6万元之前已支付)、刁振玲所在公司支付12.5万元、魏建梅所在公司支付8万元。至此,三人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。
截止目前,该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6件,调解率88.2%,调解结案金额310.2万元。(供稿:闫玉杰、王美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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